价格检查

物 价 审 批
工农业商品价格管理服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服务
经营服务价格管理服务
收费年审工作规范
收费许可证核发服务
价格行政处罚工作规程
价格举报中心承诺制度
价格认证评估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范围和标准
行政纪律

办事指南<<<首页<<<当前位置

收费年审工作规范

1. 收费年审的范围: 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以收费形式征收各种基金的单位。

2. 收费年审的内容: 收费单位是否按时向物价管理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亮证收费;收费单位在收费过程中是否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的行为;收费单位是否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的起讫时间收费,有无增加收费频次的行为;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对被收费单位进行了管理或提供了服务;收费单位是否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监制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收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有无隐瞒收入虚提支出并弄虚作假的行为;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地缴存财政专户;有无建立必要的收费管理制度和配备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

3. 年审结论标准 年审合格单位标准:认真执行国家物价、财政政策和有关的收费规定;实行亮证收费,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并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了服务或进行了管理;严格按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有比较健全的收费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收费票据使用规范,收支帐目清楚,收费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认真开展收费年审自查,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自查表。积极配合年审工作,及时提供审查所需的资料,包括帐册、凭证、报表及票据存根等。 年审不合格单位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验审不合格单位:无证收费(或旧证超期未予更换的);自立收费项目(包括已立项而标准未报批的,项目已取消而又收费的),扩大收费范围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的;未经批准自定培训班收费的;未按批准的起讫时间收费的;收费管理制度混乱,有隐瞒收入、虚提支出、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及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收费票据使用中有买卖、转借、代开、移用等较大违纪行为的;收费后不提供服务,不进行管理的;不按时送审或不如实提供年审所需资料、凭证的;已移交检查所作违纪案件处理的。年审基本合格单位标准。基本符合合格条件,但还尚存在一些除不合格标准外的其他问题。
 

巩义市物价局版权所有©2005
办公地址:巩义市陇海东路行政中心 A 区405室